guangxihou
发表于 2012-12-18 12:59
reiayanamitt3 发表于 2012-12-18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订协议了么?订了,那按协议走,合同怎么说怎么做。没订?当天走人当天结钱。根本没必要管你公司什么规定, ...
说的有理,不用拿什么道德约束自己,在天朝,可不比国外。
kjpkjp
发表于 2012-12-18 13:01
泄密的汉化组成员签保密合同了么?如果没有是不是3DM本身的一些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对旗下员工的约束力不足?无规矩不成方圆,用人单位的管理阶层是干嘛吃的?
还有发薪这种事情必须按照规定日期吧?什么野路子草台班子公司会拖欠工资?或许这个前汉化组成员的讨薪方式很龌龊低级没道德,但拖欠工资本身就不应该。
在3DM多年,鸟姐年年喊要让论坛走上正轨走向商业化,可是就这么点小事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还有必要搞辩论帖这么无聊的东西么?强化自身、规范企业、完善用人方案才是最应该做的。
当然,同时也要抨击一下那位前汉化组的杂碎骚年,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将道德抛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之所以还嚣张的去2B论坛放翔,是因为他钻了3DM运营机制和用人方式的漏洞,
凭他这样视基本道德为无物的人,今后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将举步维艰,谁敢用这样的无耻之人?商业运营怕的就是毫无道德底线的没素质人员。
DreamFall
发表于 2012-12-18 13:01
T_NeilChen泄露了鸟姐的qq和汉化组的一些信息肯定是不对。
但是我在隔壁看了第一季的qq截图,没有看到鸟姐对工资的明确态度,也不排除T_NeilChen刻意隐瞒。
如果有个明确的说法,可能到不了今天这种地步。
MortredL
发表于 2012-12-18 13:08
mipaxxxxxxxx 发表于 2012-12-18 1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年代穷人……几个月不上的号还得被封……
风大你不能这样,求解封:ID:xuyiqq11
翻译的稿件真心不是属于3dm的财产,而是游戏制作商的,除非3dm有向游戏公司买版权,但你觉得可能吗?
zeng921206
发表于 2012-12-18 13:09
商业机密?!你们终于承认自己是商业汉化了?!
saurus
发表于 2012-12-18 13:10
公司违约讨薪,与泄密是两个问题,两者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绝不是泄密的理由
tkwlee
发表于 2012-12-18 13:18
本帖最后由 tkwlee 于 2012-12-18 13:19 编辑
首先请隔壁的在职坐班人员滚粗去……
这是咱们内部员工的事,你们瞎渗合个啥,来这恶意吵闹么?
ps:甚至我还看到了隔壁某汉化技术经理。
andysoso
发表于 2012-12-18 13:18
怎么说呢,如果说按道理来说,应该是该怎样就怎样,但是对于一些拿着工资不作为而且还伤害他人以及他人利益的话来说,根本就不是在按道理的范围内来解决了。靠泄密来威胁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但是如今的社会就是这样,唉~
dokidoki
发表于 2012-12-18 13:24
{:3_93:}从没正式加入过汉化组不清楚业内情况,不过如果不指着这笔钱过日子的话,应该不至于这么做吧-0-
{:3_109:}要不就是他觉得拖着拖着钱就拿不到或者缺斤少两了
虽然计划赶不上变化,不过发工资的日子最好定死,每月20号就20号发,尽量别左右-0-
ddr213
发表于 2012-12-18 13:25
职业道德优先
这是无论哪个行业都必须遵守的
就算是法律皇权至上你也要保留一定的职业道德
人家工资给的准时不准时是人家的职业操守问题
但是如果你泄露了行业内部信息就是职业道德有问题了
就算隔壁213再怎么和3DM是竞争对手也不会有胆量雇佣这种随时把自家机密出卖的专业叛徒的
jxk0991
发表于 2012-12-18 13:26
不管怎么说 签过保密协议 工资属于工资机密 你泄露就是你的不对
职业道德哪里去了
两件事
发表于 2012-12-18 13:26
不明觉厉
浅瞳
发表于 2012-12-18 13:30
公开泄密不好。。。在成品出来以前很多东西应该是保密的~
sukisuki
发表于 2012-12-18 13:36
管理组要做到知人善用,避免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0 0
知人,就是知道一个人的底线在哪里
善用,就是根据他的工作能力和状态分配适当的工作
黑眼兔兔
发表于 2012-12-18 13:45
首先,这位翻译不是正式员工,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那么要证明当初口头协议是怎么样的为准。(通过这点才能判断)
拖欠工资,当然是3DM公司流程上的问题。
而将商业秘密公布与众,即这位翻译的错误。
双方都有错,所以我不能站到正方和反方的任意一面,我选择中立
zxving
发表于 2012-12-18 13:50
大棒子打人就没意思了吧,首先3dm是正规企业不?要是自认正规企业,就别拖发工资,这到哪都说不过去。
要是不认为是正规企业,那就别扯什么企业机密,不正规的行业偷师也是常事儿,何况人家翻那点东西也是自己劳动成果。难道你还能说员工在我这学到的经验到别的地方不许用?
该发钱的时候你扯什么道德,大棒子也不带这么用的
sheyang
发表于 2012-12-18 13:54
说说个人的观点:
看来看去,给我的感觉就有点像农村人的“骂街”,有点无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的要说谁对谁错,谁又能说清?
人是感情动物,有喜怒哀乐,也有自私和奉献,追究责任和逃避责任是天性,但之后呢?
“沟通”是一个很容易讲却很难做好的事。
但就好比买卖双方讨价还价,过程要有,结果也得有。一个想买一个想卖,谈谈价就得了呗,不买or不卖?
舆论的力量是很强大,但强大的后盾是大部分网民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
有人关注,不一定会有人关心。有人说话,也一定会有人笑话。
个人觉得,产生问题——认识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杜绝问题,才是正道。
lin213126
发表于 2012-12-18 13:56
{:3_149:}我就不多说了,只一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要先掌握相关的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在工作过程中带有公司制式签章并带有与你本人有关的票据,并录制与公司法人代表对拖欠工资的录音材料,但要注意的是其范围只在公司拖欠工资范畴,不要涉及公司管理信息,否则会因泄露商业机密而败诉。其次,不要向公司提交因为个人原因的辞职报告,否则无法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后,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法律诉讼的先予程序,无论仲裁结果如何,要等到裁决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类似的相关案件多得是,不信可以去看看。
至于那位仁兄,首先你工作20天,未达到要求的一个月。然后未走任何法律途径去合理索要工资,而是以泄密公司机密的形式来报复,至于是非对错,一目了然。
luyongjie123456
发表于 2012-12-18 13:57
还泄密,素质真差{:3_96:}
HH117
发表于 2012-12-18 14:03
我站别人家楼下骂祖宗肯定是我不对,但那位被骂的不由分说就下来直接用枪把我击毙,你们觉得他对吗?如果对方的错误是你犯下更严重错误来回击对方的借口和理由,那我看以后那些谴责美国霸权主义的也就都TM闭上尊口好了,因为人家美国没有一次是没有“理由”的!
lampuiho
发表于 2012-12-18 14:04
本來企业机密就不應該存在
太阳典狱长
发表于 2012-12-18 14:12
都是金钱惹的祸~~~~~~~
什么名
发表于 2012-12-18 14:24
具体情况不清楚,不好评价~
常上3DM,偶尔也去游侠,不偏向任何一方的说,如果有欠薪肯定是不对的,但对到游侠爆料这种讨薪方式也并不赞同。
如果3DM对他的工作质量不满之类的可以辞退他,不该成为欠薪的理由~
翻译正常情况下也不该采取向游侠爆料这种形式进行讨薪,毕竟只是5天时间,可能真的如塞外所说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之类的~
毕竟3DM与游侠之间的恩怨很多玩家都知道,更何况是3DM的前工作人员~这种报复式的行为我还是不大赞同的~
当然还是那句话,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比如双方在沟通的时候出现一些很不愉快的情况下,谁对谁错就真的很难判断了~
顺便说一句,相比游侠更喜欢3DM,也更常来,但是并不希望任何一方吞并或打倒另一方,毕竟有竞争对我们一般玩家来说才是最好的~
希望所有的朋友也都能理性评论,有时候看看大家对同一件事的不同看法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如果都是互相谩骂或极尽讽刺的话就变味了,毕竟大家也都是爱好游戏的玩家朋友~
snookie
发表于 2012-12-18 14:32
wap666
发表于 2012-12-18 14:38
3DM说的很明白,加入翻译是有工资的。而且也明确了一个月给多少。
当事人在一个月内,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任务,3DM理应照价支付。
如果过了一个月依然不支付,那么当事人讨要薪水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双方缺乏的是沟通,一方面鸟姐这里,如果有什么制度之类的,那么应该说清楚,不要让当事人着急。另一方面当事人应该沉得住气,大不了多等几天,但是还要发到213论坛去爆料,这显然刺激了鸟姐。于是后面的口水战就来了。
星剃斩月
发表于 2012-12-18 14:43
本人保持中立,只发表个人看法,不做辩论
这事其实双方都有过错!
拖欠工资1、2个月很正常,不及时发,T_NeilChen就到游侠泄密,很不道德;不死鸟自掏腰包后,再对此事抓住不放,也是不对的
用极端方法对付极端做法,这本身就是错误
这点事就闹得沸沸扬扬,简直就是让人在看笑话!
余当年的第一份工作工资,被拖欠了半年才讨回来!
要都采用这种极端方法,工作都不用找了,谁还敢用这种人
ccdoom
发表于 2012-12-18 14:45
还是制度不完善吧。比如说商业圈里的,辞职前都要签好合同,规定好离职的时候在什么时间可以拿多少工资,并且多长时间内不能再从事哪些工作等等等等,违约方付违约金就是了。拖欠的工资可以用违约金摆平,泄密这回事,也要承担责任。他这种做法不合道德也不合法,有必要就起诉。
其实本来没什么事,人们互相拿人不当人,就出事了。冷漠。。。。。。。。。。。。。。。。。。。。。。。。。。。。。。。。。。。。。。。。。。。。。。。。法律是为坏人准备的。
十岁
发表于 2012-12-18 14:56
:):)支持鸟姐 说的 哈
嘿哟看
发表于 2012-12-18 15:00
dikadu 发表于 2012-12-18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是觉得求助无门...才迫于无奈发在隔壁的...
当然处理手法上有不对...但你敢说不死鸟没错???
...
他是求助无门还是根本没去求助?
“觉得”能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计后果办事的依据吗?
请不要因为杀人放火和小偷小摸都是犯罪所以混为一谈。
lcg3430
发表于 2012-12-18 15:03
我认为本身这个翻译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网络上的关系有多虚幻你们难道不清楚吗,所以我觉得翻译的手法虽然有点过激,但是可以理解,因为两边本身就处于不对等的水平,不死鸟这边处于强势地位,而翻译处于弱势地位,说不定哪翻译就只有一个不死鸟的QQ而已,我觉得这样讨薪不为过。至于发到隔壁网站估计是考虑到两家网站长期对立情绪能更快帮助此事发酵吧。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