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in 发表于 2013-3-15 21:22
觉得任天堂挺冤的,感觉像是唯冠当年的做法……luoqian 发表于 2013-3-15 21:24
还是很喜欢任天堂出的游戏的 ,不过这件事不好说。。visualworld 发表于 2013-3-15 21:25
希望老任加油吧038580395 发表于 2013-3-15 21:34
看看来的额啊安全专家 发表于 2013-3-15 21:36
贴中信息量太少,连必要的判断时间和定义都没有,叫我们如何裁定?digitlib 发表于 2013-3-15 21:43
美国人判日本人败诉不是很没说服力吗,目测此案在日本法院判铁定走向反一下。簡單or繁瑣 发表于 2013-3-15 21:45
体验好就行赚小钱 发表于 2013-3-15 21:51
做BZ还想立牌坊。小鬼子喜闻乐见了。liuyu8647 发表于 2013-3-15 21:51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额,貌似和主题无关,不过这次老任真心是栽了xinyujun 发表于 2013-3-15 21:52
这叫罪有应得yoyosun100 发表于 2013-3-15 21:54
任天堂的法律顾问们呢?!azx8886218 发表于 2013-3-15 21:56
天堂地狱真是一线牵啊kodato 发表于 2013-3-15 21:57
遊戲好玩就好幻听偏爱 发表于 2013-3-15 21:58
知识产权必须得到尊重sysq110 发表于 2013-3-15 21:58
有人眼红啊~~筑前的白梅 发表于 2013-3-15 22:01
。 盗窃就是活该。。不过是不是也不知道。 话说 电影里的技术真是NB的说。喜欢重楼的人 发表于 2013-3-15 22:01
有钱大家一起赚才能和和气气,既然用了人家的东西,就不要辩解说什么no,俺没用核心技术。这样的托词只会让别人倒向另一方。talesnamco 发表于 2013-3-15 22:01
既然判了就证明了.剽窃与否还是观望中xx55 发表于 2013-3-15 22:05
还没有买这个游戏机lys1013 发表于 2013-3-15 22:08
观望观望……丿殘缺の温柔 发表于 2013-3-15 22:11
:L人家也有专利的,不能随便窃取,室友买了3DS,看来要悲剧了荒子 发表于 2013-3-15 22:11
反正我不喜欢任天堂 陪小孩子耍耍的玩意steven75515 发表于 2013-3-15 22:20
尊重智慧財產權是非常重要的。ooapp11 发表于 2013-3-15 22:22
飞过,:)很难说的事情,各有道理!feiguo,feiguo:):)~~~~~~ ~~~~~~ ~~~~~~狂奔的蚂蚁 发表于 2013-3-15 22:25
剽窃是不对的zwdsdtc 发表于 2013-3-15 22:28
挣钱却忘了本rpr1st 发表于 2013-3-15 22:29
3D玩时间长了头晕....有木有...zhanyu8008 发表于 2013-3-15 22:31
任天堂的这个技术感觉还是不成熟,玩起来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爽gnk19931029 发表于 2013-3-15 22:32
= =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darkyouth 发表于 2013-3-15 22:38
对我们来说,只要好玩,性价比高就行了。至于谁剽窃谁,当事人心里比我们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