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in 发表于 2013-3-15 21:22

觉得任天堂挺冤的,感觉像是唯冠当年的做法……

luoqian 发表于 2013-3-15 21:24

还是很喜欢任天堂出的游戏的      ,不过这件事不好说。。

visualworld 发表于 2013-3-15 21:25

希望老任加油吧

038580395 发表于 2013-3-15 21:34

看看来的额啊

安全专家 发表于 2013-3-15 21:36

贴中信息量太少,连必要的判断时间和定义都没有,叫我们如何裁定?

digitlib 发表于 2013-3-15 21:43

美国人判日本人败诉不是很没说服力吗,目测此案在日本法院判铁定走向反一下。

簡單or繁瑣 发表于 2013-3-15 21:45

体验好就行

赚小钱 发表于 2013-3-15 21:51

做BZ还想立牌坊。小鬼子喜闻乐见了。

liuyu8647 发表于 2013-3-15 21:51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额,貌似和主题无关,不过这次老任真心是栽了

xinyujun 发表于 2013-3-15 21:52

这叫罪有应得

yoyosun100 发表于 2013-3-15 21:54

任天堂的法律顾问们呢?!

azx8886218 发表于 2013-3-15 21:56

天堂地狱真是一线牵啊

kodato 发表于 2013-3-15 21:57

遊戲好玩就好

幻听偏爱 发表于 2013-3-15 21:58

知识产权必须得到尊重

sysq110 发表于 2013-3-15 21:58

有人眼红啊~~

筑前的白梅 发表于 2013-3-15 22:01

。 盗窃就是活该。。不过是不是也不知道。 话说 电影里的技术真是NB的说。

喜欢重楼的人 发表于 2013-3-15 22:01

有钱大家一起赚才能和和气气,既然用了人家的东西,就不要辩解说什么no,俺没用核心技术。这样的托词只会让别人倒向另一方。

talesnamco 发表于 2013-3-15 22:01

既然判了就证明了.剽窃与否还是观望中

xx55 发表于 2013-3-15 22:05

还没有买这个游戏机

lys1013 发表于 2013-3-15 22:08

观望观望……

丿殘缺の温柔 发表于 2013-3-15 22:11

:L人家也有专利的,不能随便窃取,室友买了3DS,看来要悲剧了

荒子 发表于 2013-3-15 22:11

反正我不喜欢任天堂   陪小孩子耍耍的玩意

steven75515 发表于 2013-3-15 22:20

尊重智慧財產權是非常重要的。

ooapp11 发表于 2013-3-15 22:22

飞过,:)很难说的事情,各有道理!feiguo,feiguo:):)~~~~~~ ~~~~~~ ~~~~~~

狂奔的蚂蚁 发表于 2013-3-15 22:25

剽窃是不对的

zwdsdtc 发表于 2013-3-15 22:28

挣钱却忘了本

rpr1st 发表于 2013-3-15 22:29

3D玩时间长了头晕....有木有...

zhanyu8008 发表于 2013-3-15 22:31

任天堂的这个技术感觉还是不成熟,玩起来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爽

gnk19931029 发表于 2013-3-15 22:32

= =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

darkyouth 发表于 2013-3-15 22:38

对我们来说,只要好玩,性价比高就行了。至于谁剽窃谁,当事人心里比我们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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