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的王者 发表于 2013-3-16 17:18

不了解情况

龙舞月华 发表于 2013-3-16 17:18

不仅嫖了,看了顺便窃了啊,难怪会告、、、

黑色血印柏青 发表于 2013-3-16 17:22

任务而已。。。。顺便顶

yoyosun100 发表于 2013-3-16 17:23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tutu9999 发表于 2013-3-16 17:24

具体不是很了解!玩高兴最主要,起码对于玩家来说是这样!

757858509 发表于 2013-3-16 17:26

随便吧 我没钱玩

twaxzero 发表于 2013-3-16 17:37

不清楚怎麼回事 不過既然都判決了 那就算吧

feweewe 发表于 2013-3-16 17:37

任地狱!~ 哈

chituemiao 发表于 2013-3-16 17:42

记得很久之前有本很著名的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你的还是我的了...记不清了
抄袭这东西有的时候的确很难认定,君不见现在的车型设计...千篇一律
当然,无脑抄袭的不属此例

桐谷美玲 发表于 2013-3-16 17:43



支持人少的組
{:3_120:}

丶CYc. 发表于 2013-3-16 17:44

任地狱。我笑了

dyiking 发表于 2013-3-16 17:45

任地狱杯具了,支持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剽窃就是剽窃,找那么多理由干什么。就像天朝有些公司明明是抄袭,他还要死不要脸说什么微创新。看着就想吐

frednan8372 发表于 2013-3-16 17:48

从来就是对任天堂不感冒

nicenice007 发表于 2013-3-16 17:49

这么明显,应该没有争议吧~

qct0528 发表于 2013-3-16 17:52

支持支持

loversboy 发表于 2013-3-16 17:55

支持正方哦~

宇宙海盗 发表于 2013-3-16 17:56

任务飘过~~~~~

狐狸精灵 发表于 2013-3-16 17:56

好吧,和平年代知识产权的确应该尊重,毕竟是劳动成果吗·······{:3_93:}

dragk 发表于 2013-3-16 17:57

判决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谁先有并申请专利,其知识产权应该得到尊重

若葉の季節 发表于 2013-3-16 18:01

任天堂的创新意识我是知道的但偷别人东西是不行的

464159979 发表于 2013-3-16 18:02

这个辩题不好···

宵越投钱 发表于 2013-3-16 18:03

买掌机就得后悔啊

遇见神酷爱 发表于 2013-3-16 18:06

任天堂太吃人了,应该受到处罚

卍晴迗尐潴卍 发表于 2013-3-16 18:06

支持Nintendo,都出来那么早的东西居然还说剽窃

q2889966 发表于 2013-3-16 18:06

支持一下

556100 发表于 2013-3-16 18:09

任地狱,哈哈哈哈哈哈

visualworld 发表于 2013-3-16 18:11

老任加油啊

Z囧囧 发表于 2013-3-16 18:13

;P反正不喜欢任地狱的东西

魅惑之吻 发表于 2013-3-16 18:17

这类知识产权的官司太多了。

q2889966 发表于 2013-3-16 18:17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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