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的王者
发表于 2013-3-16 17:18
不了解情况
龙舞月华
发表于 2013-3-16 17:18
不仅嫖了,看了顺便窃了啊,难怪会告、、、
黑色血印柏青
发表于 2013-3-16 17:22
任务而已。。。。顺便顶
yoyosun100
发表于 2013-3-16 17:23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tutu9999
发表于 2013-3-16 17:24
具体不是很了解!玩高兴最主要,起码对于玩家来说是这样!
757858509
发表于 2013-3-16 17:26
随便吧 我没钱玩
twaxzero
发表于 2013-3-16 17:37
不清楚怎麼回事 不過既然都判決了 那就算吧
feweewe
发表于 2013-3-16 17:37
任地狱!~ 哈
chituemiao
发表于 2013-3-16 17:42
记得很久之前有本很著名的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你的还是我的了...记不清了
抄袭这东西有的时候的确很难认定,君不见现在的车型设计...千篇一律
当然,无脑抄袭的不属此例
桐谷美玲
发表于 2013-3-16 17:43
支持人少的組
{:3_120:}
丶CYc.
发表于 2013-3-16 17:44
任地狱。我笑了
dyiking
发表于 2013-3-16 17:45
任地狱杯具了,支持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剽窃就是剽窃,找那么多理由干什么。就像天朝有些公司明明是抄袭,他还要死不要脸说什么微创新。看着就想吐
frednan8372
发表于 2013-3-16 17:48
从来就是对任天堂不感冒
nicenice007
发表于 2013-3-16 17:49
这么明显,应该没有争议吧~
qct0528
发表于 2013-3-16 17:52
支持支持
loversboy
发表于 2013-3-16 17:55
支持正方哦~
宇宙海盗
发表于 2013-3-16 17:56
任务飘过~~~~~
狐狸精灵
发表于 2013-3-16 17:56
好吧,和平年代知识产权的确应该尊重,毕竟是劳动成果吗·······{:3_93:}
dragk
发表于 2013-3-16 17:57
判决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谁先有并申请专利,其知识产权应该得到尊重
若葉の季節
发表于 2013-3-16 18:01
任天堂的创新意识我是知道的但偷别人东西是不行的
464159979
发表于 2013-3-16 18:02
这个辩题不好···
宵越投钱
发表于 2013-3-16 18:03
买掌机就得后悔啊
遇见神酷爱
发表于 2013-3-16 18:06
任天堂太吃人了,应该受到处罚
卍晴迗尐潴卍
发表于 2013-3-16 18:06
支持Nintendo,都出来那么早的东西居然还说剽窃
q2889966
发表于 2013-3-16 18:06
支持一下
556100
发表于 2013-3-16 18:09
任地狱,哈哈哈哈哈哈
visualworld
发表于 2013-3-16 18:11
老任加油啊
Z囧囧
发表于 2013-3-16 18:13
;P反正不喜欢任地狱的东西
魅惑之吻
发表于 2013-3-16 18:17
这类知识产权的官司太多了。
q2889966
发表于 2013-3-16 18:17
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