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票帖、版规、注意事项、置顶帖、交易帖、群招募帖的新规定,MOD制作者,请看此帖。『有回帖奖励,50% 20$ 2次』
本帖最后由 hgf4341398 于 2012-12-3 15:07 编辑以下规定都要遵守http://bbs.blacksheepgame.com/static/image/smiley/grapeman/41.gif
http://att.blacksheepgame.com/att/album/201210/19/021214ffiy2w92kmpr8892.gif
1.投票帖,一定要设置天数,最多不可超过三天,超过三天 OR 没设置天数的被我看到了直接关闭下沉处理。
不要给我三天之后,再开又三天,来这招的杀无赦,同问题投票也请不要重复发帖
2. 基友百合们,让我们战起来,《火炬之光II》版规.这是472799308发的版规,请各位一定遵守
3.《火炬之光2》申请精华,申请回复可见,请集中于此帖。.要申请精华、回复可见,请到此帖按照回复
4.不是你在标题打申精,我就要去处理,请先看第3点的帖子,关于精华的要求
5.个人纠纷请私下处理,不要发帖道歉之类的行为
6.有看到违规的帖子或著回复,可以检举,我都会处理,处理完毕之后会有奖励
7.今天上任实习版主,有些话说大家看看,这帖说的老帖,是说很久以前的,火炬1的帖子,2010年、2009年的
8.原本是说-30的帖子会被处理,改为-20就处理了『意思是说20个人来给你扣分,LZ表示各位眼睛是雪亮的』
9.交易帖回收处理,群招募帖一样回收
10.各位MOD大神,别做一个MOD开一帖,尽量整合到一个帖子,我好高亮加分。
只要LZ有钱就会丢到这帖子,主要是给大家都看到,路过帮顶吧
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先这样吧http://bbs.blacksheepgame.com/static/image/smiley/grapeman/78.gif
每个人最多中奖两次,不重复,除非我开新帖,所以请不要过多的灌水
先占个楼再说。 {:3_153:}............ {:3_153:}............ 本帖最后由 剑随星风 于 2012-10-23 18:03 编辑
果然是这一样
为什么不给火炬一单独一个板块呢
某些过期资源也可以置底了吧
支持!~……。 顶了!:lol 已阅,领工资:) ............................. 这个,还是等火炬不更新了再说吧 我就看看 前排挤挤啊,哈哈 帮忙顶一哈 来了看看 两次????? 不错支持了啊 和新版主 问个好! 新版主还是比较负责滴,发帖问了几个问题,都及时给解答 支持一下。。。 支持哦~~路过拿金币 友情顶帖。。 顶了 支持 听说有钱领? 试试看 啊咧 还真有钱啊 再试试 游戏不大,可以版本跟进硬盘版 帮忙顶一顶~ v帮忙顶顶 帮忙顶顶 支持版版新规~:lol 实习版主真的很复杂,之前写的一篇帖子也帮我高亮了,谢谢啊!
还有,支持实习版主~的确是需要一些规则才能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