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我反脸 发表于 2012-3-20 22:03

谨以此文缅怀我那些呆在神鬼寓言2的日子

   我叫小不点,这是我众多称呼之一。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姐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是我最亲密的人,我们两个孤儿经常饱一顿饿一顿地过着,不过和姐姐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她是我唯一的依靠。姐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望着城堡作白日梦,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住在里头成为公主。也许是姐姐的心愿被神灵知道了,在一个寒冬的夜里,几个卫兵来到了我们的破棚子前,我们俩被邀请到城堡作客。满心雀跃的姐姐以为愿望终于实现了,没想到等待我们的却是天大的噩运。在我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姐姐就被国王路西恩杀了,鲜血如泉涌般喷出,留在我脑海里是姐姐那痛苦惊恐的表情,在此后无数个夜里我总会被这个画面折磨到惊醒。从城堡摔出去的我奇迹般地没有死掉,一个瞎眼的吉普赛女巫师救了我。虽然一直想着自己会死去,但在巫师的照顾下我居然活了下来。
    时光流逝,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一直躲在吉普赛人的营地里,我唯一的朋友就是姐姐捡的那只流浪狗,只有和它在一起我才能得到宁静。虽然复仇的信念日渐炽热,但我深知时机远未成熟。一天,女巫师告知我国王打算毁灭世界,而我竟然是传说中能阻止他的英雄。不管巫师说了什么,总之我可以离开那该死的营地了。拯救世界?那得先让这个世界拯救了我!杀死姐姐的凶手不能放过,但如果当初我们不是那么穷,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因此在我踏进费尔法斯的第一步,我就开始了不顾一切地赚钱,如同机械般没日没夜地工作,榨取我能得到的每一个金币。我先后做过铁匠、伐木工、酒保、小偷、乞丐、街头艺人,为了一份额外的礼物或微薄的赏金,我能如小丑无赖般取悦路人,甚至向同性恋者调情。而在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就靠我那最好的朋友了,与一般的狗不同,它那灵敏的嗅觉在这十几年里被我训练来寻找财宝。在荒郊野岭、悬崖断壁、阴森的墓地、幽暗的洞穴,我那忠实的伙伴总能替我找到埋在地下的财富。在我千辛万苦地赚够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后,我就将镇上的肉档铺买了下来进行经营,之所以选肉档铺是因为小时候我们姐弟俩总是远远地望着肉档铺流口水,嗅着肉香嚼着空气治肚子饿;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那位忠实的伙伴和我一样对肉有着执着的需求。
在我夜以继日地忙着赚钱时,瞎眼巫师却让我到光明神殿去,寻找能阻止路西恩的四英雄之一。看着骨瘦如柴的神父和他那有着河马般身形的女儿,很难相信他们有着血缘关系。更荒唐的是神父叫我护送她女儿去取圣水,我很难相信长成这样还会有谁敢来找她麻烦。汉默儿应该绝少机会和男性相处,看得出来她因为我的出现兴奋不已,而一路上总是喋喋不休,我则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心里期待着这该死的任务尽快结束。汉默儿很是让我紧张和讨厌,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她的亲切和友善,无边际的幻想,总是让我想起当初的姐姐,撩动起我那些最不愿想起的画面。好不容易取完圣水,却没想到路西恩派出杀手来对付神父,失去至亲的汉默儿性情大变,虽然我觉得更像是她一直压抑着的本性终于找到了发泄口。也许瞎眼的泰瑞沙一早就料到事情的发展,但为了使这位选中的英雄放弃无聊的信仰,投入到自己对付路西恩的阵营中而对此无动于衷。一如当初她的出现与怂恿,造成了姐姐的惨剧。无论怎样,国王多了一条必死的罪状,而我复仇的力量又增强了,毕竟,汉默儿是个很好的掩体。
   在找到了第一个英雄之后,我又开始忙着赚金币了。在帮了几个懒散的守卫完成任务跑了几处地方后,我发现每个地方的物价差别都很大,很多时候竟然在城镇的价格低于道路上那些挑担的行走商人,也不知道费尔法斯的那些呆头鹅脑袋里在想什么,一个小时的路程而已,只要稍微走动一下,就能获取丰富的利润。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就把所有的金钱都投入到了倒买倒卖上。很快地,我手上的钱越变越多,越变越多。而我也从当年那个小不点一跃成为整个费尔法斯最富有的人,费尔法斯集市上的所有物业都被我揽入囊中,整个商业圈都被我一个所垄断了,现在就算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每天都会有数万金币流入我的帐户上。面对日渐高昂的消费,费尔法斯的居民虽然心成怨恨却也无何奈何,比起响当当的金币,看着他们那因憎恶而扭曲的脸,则更让我感到舒心,身上的苍蝇我就当是霸气外露的魔法能量。
财富、权力和荣誉是最好的催情剂。以前我是个穿补丁睡草棚里的小不点,现在我穿着上流社会绅士装每天住一处豪宅的大好人。以前我混在人群中和空气一样,现在我在大街上放个响屁都引来一大堆人的赞叹。更别提那些如同苍蝇见着大便般花痴的少女,一旦我出现,她们就围笼过来,个个都问我要戒指,要和我结婚,虽然我脸上已经因为战斗的关系留下了多处疤痕,身材也日渐发福,但每天要和我结为连理的人随处可见。对于部分故作矜持的我直接无视,另外的……,不少的是真性情敢爱敢做之类的我就来者不拒了,有时候一个,有时候两个、三个……反正,大家懂得。婚姻?在完成我的复仇之前,我是不会考虑安定下来的,那些一家子温馨感人亲情洋溢的生活一旦属于我,就会把我软化,或者复仇才是我一直以来的生存目的。反正,杂货店也是我的,在那买东西我有大折扣,这个大家也懂得。
   快活随意的日子没有持续太久,我就开始了我的第二个任务,当然是去找第二位英雄了,这次我和汉默儿去了竞技场。围在一群恶棍、流氓、罪犯、无赖当中,这是一个毫无秩序毫无礼数可言的世界,你走在泥泞的街道上,随时会看到两个正在聊天的人突然拔刀相向,斗殴至一方倒在血泊中,没有一个行人会为之动容,大家平静冷淡的表情仿佛刚刚生死相斗的是两只发狂的公鸡。更没想到的要进入竞技场搏斗的是我而不是如战神般屹立在我身边一脸杀气的汉默儿,我必须经过八回车轮战才能获得作为国王招募人员的资格。我不反对战斗,但却对这种在笼子里被人当猴子般观赏的战斗深恶痛绝一肚子不爽,每当我砍死一个对手时,每当温热的鲜血喷射而出时,每当发出痛苦的哀嚎时,换来的是观众一次比一次狂热的叫喊,他们因杀戮而兴奋,因痛苦而欢乐,因鲜血而疯狂。望着台上一张张扭曲的脸孔,或许这世界真的需要再灭亡一次,但也只能由我来决定。
   在经过八轮战斗后,我终于被选为路西恩的手下,像奴隶一样被押上船,进入了玄天巨塔。十几年了,我再次见到了路西恩,他就站在我面前趾高气扬地对着我训话,我必须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冲动,才把体内复仇的冲动压了下去。但我的心脏好像要跳出来一般,嘴唇也咬出了血,我全身都在颤抖,幸好人比较多,训话的时间不长,不然我肯定压抑不了上前给他一刀。随着国王的一挥手,我眼前一黑,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发现已经换上国王守卫的衣服,而且颈上还多了一个项圈,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给狗套项圈的原因,因为套上以后就只能被人当狗了。我在这的身份是低级奴隶,连狗都不如,我所做的一切只能是服从长官提出的任何要求,无论这种要求是对或错。只要我眼神有一丁点反抗的意思,就要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我收到的第一个命令是在要指挥官捧我一顿后向他道谢,看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指挥官,如果是个大美女我就权当被S M了一番,所以直接给了丫的三次中指。第二个考验是看管拘留所的犯人,一想起路西恩的命令我就怒火中烧都给了那群可怜虫食物。第三个考验是让我杀了包伯,这个为了家人的幸福生活而踏入魔坑的人,现在却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忘了,那样子和死了没什么区别,杀了他等于是帮他解脱了。不过指挥官那货居然给我了一把刀然后站在我面前,我几乎想都没想就狠狠地给了他三刀。随着我的“很暴力不合作”运动越来越严重,我受的惩罚也越来越多,而这种惩处痛苦而漫长,逐渐掏空了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使反抗的意志越来越麻木,最后变得如行尸走肉一般。如果说国王杀了我两次,一次是肉体上的,但我侥幸活过来了,另一次则是精神上的,这次还能获救吗?随着在这的日子越来越长,随着手上的罪孽越积越多,我的信心也一丝丝泯灭。每天夜里我还是会被梦魇惊醒,但没想到一直折磨我的东西现在成了我救命的稻草,正是姐姐那渐渐暗淡的双眼,让我依然记得自己是谁,有着怎样的必须要完成的使命,让我在这十年里守着最后的一道防线,没有完全崩溃。
   终于,在无数个日与夜后,在我所有思想被吞噬前的一刻,葛斯出手了,他下了至关重要的一着。将我从死亡的深渊里又拉了回来,解除颈圈后的我将这十年间的种种煎熬化作暴虐的杀意,在我手刃指挥官后我才确确切切地体会到自己又活了回来。而葛斯,这个一直比我更沉默冷静的家伙在得回自己的力量后,简直变成了四处收割生命的死神,雷击术、烈焰术、无影剑在一个意念间同时发出,我还没走近战斗就结束了,这分明是他在救我出去吧。以后打群架要离这家伙越远越好。就这样我们逃了出来,又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仿如隔世般梦幻中的陆地,在码头迎接我的是我这十年来想得最多的小狗,这位伙伴和我亲热如故,这让我深感欣慰。而泰瑞沙居然要我去见汉默儿!天啊,想想关在监狱里度过非人般十年的男性出狱后第一件事会去做什么,大家都懂的。而泰瑞沙居然让我去见汉默儿!而且是在旅馆里!真瞎了眼了!看着葛斯和泰瑞沙手牵着手一起消失了,更加剧了我的不安,不是每个人都想牵手成功的阿。在旅馆见到了汉默儿,她激动得声音也抖了,立马给了我一个熊抱,差点没让我再死一次。不过仔细看看,虽然她更壮了,更高了,头发也更长了,但怎么好像也变漂亮些了。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感到害怕,不不不,一定是那什么“当兵十年,什么什么赛貂蝉”的问题。幸好,汉默儿还有任务,短暂的见面后就走了。汉默儿走后,我一个人坐在旅馆里,慢慢地冷静了下来,然后,一股欲望如脱缰野马般在心中不断膨胀,不断膨胀,仿佛要把我躯体冲破,这股欲望燃烧着我每一条神经:我要立刻赶到费尔法斯最大的豪宅,叫上我所能叫上的所有美女,每个美女在我床上当当当地数金币给我看。
   以后的日子又如往常般写意,直到泰瑞沙一再催促我去寻找最后一位英雄。于是我和汉默儿、葛斯踏上了征程,事实上,严格的来讲是我踏上了征程,在利用葛斯的传送装置时出了点意外,他们两个没传过来,就把我给传去了沼泽!坑爹啊,这就是当主角的天命啊。关键时候还是一直在我身边不离不弃不哭不闹的好伙伴救了我,之后我九死一生地闯过了沼泽,没想到地狱旁边就是………天堂!血石镇,这个海盗的天堂,也是我的天堂,让那些道岸貌然衣冠楚楚的所谓文明社会见鬼去吧,他们在虚伪情感的掩盖下,只为利益与虚荣所支配。而在血石,随处可见奇装异服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站在街边地毫无遮掩地表达出自己的内心与渴望,是那么的真实和直白。最最美妙的是让我遇到了她,那个如天使一般的存在,那个叫帕比的流莺、妓女,她站在房子边上抬着头看着我,就像是一朵在杂草丛中的散发着金黄色光芒的向日葵,看到了她让我重新定义了美女的概念。太漂亮了,在她轻启朱唇,挑逗地说道,让我们找个浪漫的地方时,我立马竖起了大拇指。急忙当中,找不到能浪漫的地方,我直接买了那幢房子,把里头的人赶了出去,猴急地成了好事。完事之后,我做了个疯狂的决定,我要娶了她!原因可能有很多,我想也许是玄天塔改变了我,也许是包伯影响了我,在这十年里我受的创伤太多太多了,它让我知道什么才是最为珍贵的,也让我知道什么才能真正拯救我,反正我想有个家,有个能温暖我的地方了。于是,在橡木镇靠海的恶魔门前,我向帕比求了婚,至于为什么要在这个地点,没听过海枯石烂吗?我在费尔法斯有多处豪宅,不过我想帕比的身份应该更喜欢这个既隐蔽又幽静的地方,可以远离人群,就像个世外桃源一样。而帕比想要的我十倍给她,所有的家具都是最豪华的,每天给她的零花钱都有四位数。然后非常非常快的,通俗来说超级快的,婚后第二天我们就有宝宝了!兴奋的我立即冲到费尔法斯去买礼品,正在享受爱情甜蜜的我在传送时忽然瞟见有个爱很伤人的任务,好奇心之下我也想成年人之美,于是便去做了这个任务。在我东跑西奔地帮委托人收齐三样尸块后,维特这个疯子要开始他的人造人实验了。我强忍着恶心在一旁,估计着这个下半身埋在粪便里,上半身在洞穴中,脑袋在墓穴里放了三百年的怪物会变成怎样的异形。一阵浓烟过后,哇塞塞,站在我面前是金发碧眼丰乳肥臀纤腰美腿黑丝高跟,高贵与性感完美结合,冷艳与野性于一体,让每个男人都产生冲动的一代尤物!更要命的是她一睁开眼就要我做她的男人了,可怜的维特气急败坏地要我赶紧离开,看着他哭丧着脸哀求我,说我能和外面千千万万的女性恋爱,而他却只有这么一个,除了葛雷夫人以后他再也没可能和另一个女人恋爱了。唉,让我听了也一阵神伤,心里也跟着软了……..。不过嘛!细想一下,换句话说,就是我可以和外面千千万万的如同仙女下凡脸先着地的女性恋爱,不过最漂亮的一个只能由他拥有。妈的,维特这人太不厚道!葛雷夫人跟着他我不放心,好白菜不能都让猪给拱了,要拱也得让我拱。所以,我帮她逃离了维特的魔掌。在我想进一步帮她检查下身体构造时,没想到葛雷夫人走的是传统道德路线,没法子,强扭的白菜不爽,我也只能顺着她的意了。但她自恃姿色超群,身份高贵,要求甚高。光是因为戒指的价位问题就拒绝了多次求婚,最后送了一个最贵的给她才勉强同意了。幸好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是维特那穷蛋的话,早就伤心得自杀了。但麻烦还没结束,高贵的葛雷夫人对我那些豪宅一间也没看上,最后把我惹火了,随便挑了间把她给推倒了,同样非常快的,第二天我多了个儿子。同样快的就是以我重婚来勒索我的无赖,不过不幸中的万幸,和他见面时,我的大喇叭走火了。自从有了两头家以后,我更是分身乏术了,偏偏两位老婆都是需求旺盛类的,都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一点没错。但世界和平还需要我这样的英雄去维护,自古情义两难全阿。有时自然会冷落了娇妻,帕比还好一些,但葛雷夫人就不同了,每次我晚回去一些就会被她在大街上用泼妇般的嗓门辱骂,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她会被人分尸了。当婚姻初期的如胶如漆过去后,感情危机就爆发了。终于在我执行完一个长期的任务后,两位老婆都单方面地无需我同意便离婚了,无论我做再多哄人的表情,送再多的礼物,她们就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的生命,我的子女也一起消失,家也没了,都没了。
   那段时间我心情跌到了谷底,整天混混噩噩,一天到晚只会在血石里买醉,整个血石的酒都被我喝光了,然后就到外面拿刀砍人。直到我遇到了她,一开始我以为是帕比又回来了,看上去真的一模一样,连名字也是,职业也是,不过不是和我离婚的那个帕比,她看着我,清澈的眼神满含关怀,轻轻地问了句,你的心里怎么充满着悲伤?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第三段婚姻,还是住在那个偏僻的农场里,和这个粗俗的、不修边幅的、有怪僻的帕比在一起生活,其实远没有那么糟,甚至很美好。也许每个人都经历过年少轻狂恃情放纵,都经历过心痛如割,才会懂得爱的真谛。帕比很快给我生了个女儿,时不时送我些小礼物,跟我撒撒娇,让我心里充满了阳光。事后她告诉我,那天她跟我说的那句话其实只是她的开场白,用来招揽客人最有用了。我听后笑了,嘿,我娶了个多聪明的女人做老婆。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我只是按着意愿和目的去行事,无所谓正义,无所谓邪恶,没有对也没有错。我不是神也不是鬼,我只想作为一个凡人,给我一间不大的能温饱的农场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生活我就满足了。所谓的英雄只是平庸之人推卸责任的道具和幼稚的臆想。这个想法在我遇到李弗这个恶棍后更加坚定了,如果说有信仰有力量的汉默儿,冷漠但技艺超群的葛斯勉强称得上英雄的话,那李弗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一个自私自利妄顾生死毫无道义的贱人,而他却是拯救世界的四英雄之一,这不是很讽刺吗?如果不是想着要杀死路西恩,我早就杀了他了。历尽艰苦,我终于得到了能打败路西恩的终极武器,只是没想到这终极武器就是一切事情开始的那个五金币的音乐盒,更没想到的是,路西恩就那样被我打败了。在这无数个日夜里,我脑海里出现过千万种杀死他的情形,但事实上,没有过多的战斗,我只是轻轻的按下了扳机,他就倒下了,快得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但我的狗和家人都死了,就算世界还在,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在我以为这一切就这样结束时,泰瑞沙却给了我一个选择。这道迈克尔.桑德尔的选择题,无论选哪个都不会是正确的答案,无论选哪个都会后悔没选另外一个。最终我选的是爱,为了素不相识的路人甲乙丙,为了从没露脸的NPC,就要我牺牲掉自己的一切?为了什么?英雄的虚名吗?那些选择牺牲的大可不必正气凛然的指责,生命的沉重是无法仅仅以数量来衡度的,那些被你亲手牺牲掉的家人是否无怨无悔无足轻重。夕阳西下,余辉照耀着闪闪发光的农作物,小狗回来了,小女儿一边拍着手喊爸爸一边向我跑来,妻子一脸的笑意地看着我,她又为我准备了一份礼物。说到底,这只是个游戏,我们参与的只是个故事,既然如此,为什么就不让故事里的主角有个开开心心的结局呢,。不过,如果在现实中呢,我会如何抉择?这个念头盘踞在脑海里,我拿着手柄,久久不能作答…….

小心我反脸 发表于 2012-3-21 16:05

:L看来字多不惹人爱阿

尾巴丶 发表于 2012-3-23 19:23

写的很有意思

小心我反脸 发表于 2012-3-26 18:20

终于盼来一个回复了 谢谢了 兄弟:'(

a7252053 发表于 2012-3-28 23:07

chen139886 发表于 2012-4-19 18:55

感觉楼主玩的纠结啊....

bbcd 发表于 2012-4-20 13:35

写的非常好啊~能体会到楼主情感的深刻投入~

小心我反脸 发表于 2012-5-15 23:35

呵呵 纠结正是神鬼游戏的魅力所在
谢谢楼上的兄弟能读完拙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谨以此文缅怀我那些呆在神鬼寓言2的日子